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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街道十六里墩三期北侧道路拓宽及增设桥梁工程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2 02:41:42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58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先锋街道十六里墩三期北侧道路拓宽及增设桥梁工程采购公告

  5.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安全B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和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之前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依法免除的证明;

  8.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9.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投标人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对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造师一定要具有安全考核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1.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谈判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谈判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谈判商保证金执行。

  2.项目谈判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谈判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谈判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谈判文件制作人或项目谈判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4.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5.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6.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电子标,成交供应商在公示结束后须提供肆份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至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处,纸质版响应文件须与电子文件一致,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7.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9.本项目属于非招标方式,不存在唱标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别的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