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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0 19:25:52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2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及S341桥梁经常性检查、路况调查项目2025WX-QLLK-JC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S230及S341桥梁经常性检查、路况调查项目已由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招标项目说明书批准实施,项目委托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S230及S341桥梁经常性检查、路况调查项目2025WX-QLLK-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S341宜马公路高架桥段含主线桥以及匝道桥,检查总长约5388.045米。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标段号为2025WX-QLLK-JC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判标准》、《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对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管的S230上的26座桥梁、S341宜马公路高架桥段主线以及匝道桥进行经常性检查工作,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①对桥梁按照规范要求的内容按每月巡查一次的频率进行经常性检查,汛期增加检查频率,并出具经常性检查记录表。
(2)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判标准》对无锡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管养的S230进行路基、路面损坏及沿线设施损坏调查工作,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①对项目内所有国省干线公路按照规范要求的内容做路基、路面损坏及沿线设施损坏调查。
①S230段桥梁经常性检查、路况调查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②宜马公路341高架桥桥梁经常性检查计划开工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7年12月31日(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允许超出2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检验测试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验测试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的单位。
②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指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否则取消所有涉及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的投标资格;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理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最低的成员的信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信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被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列入“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守信激励主体对象名单”(红名单)(试验检测类型)的,则联合体视为红名单;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做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a.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公司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甲级检验测试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验测试资质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乙级检测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相关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计量认证证书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试验检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试验检测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包含桥梁(即“桥梁”或“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其检测专业需包含桥梁(即“桥梁”或“桥梁隧道”或“桥梁隧道工程”)。(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桥梁经常性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一个月(2025年5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投标报表“表3”中填报的,须在本表“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处选择相对应的职务,若选择“一般人员”或其他职务则不予认可,按无效标处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买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测考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利用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买卖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买卖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来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4)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能够正常的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怎么样去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线)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7)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线)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能够给大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资格审核检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且未提供网页截图证明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够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9)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判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本项目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上午9:30时。招标人定于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第七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用A4纸张、纸张方向为纵向。(2)检测工作大纲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与彩色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公司名称、有关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有关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标记、文字、语句等,不得出现企业或人员电子签章,不得出现其他不符合暗标要求的内容。
(3)若出现上述情形,则检测工作大纲评分按零分计,且不再进入第二信封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