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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AS】中国建科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3 14:45:06 来源:bob官方网站首页 丨 浏览次数:5次 丨 字号:bob官方网站首页

【UAS】中国建科关于开展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6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科”)及所属企业的在职正式专业方面技术人才,以及其他不具备自主评审条件的有关部委、企业、社团等相关外部单位合乎条件人员(须经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委员会综合评估认可后),可参加中国建科工程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的职称评审。

  根据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26年主要评审工程系列建筑学、建筑结构、供暖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自控、室内设计、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结构、市政给水排水、市政电气自控、环境卫生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程经济、工程管理、科技管理、道路桥梁、城镇燃气工程、城市供热与热力、城市交通、建筑机械、岩土工程、建筑材料、计算机与信息化、建筑幕墙、总图、测绘工程、照明工程与设计、消防工程、土地管理、人工智能、数字技术、建筑历史、工程咨询、工程质量技术、能源工程等35个专业类别。

  适用于从事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相关领域工程咨询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适用于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检验测试等相关领域质量技术类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适用于从事油气储运工程、电力工程、新能源及储能工程等能源领域技术开发、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系统集成、设备正常运行维护和技术改造、节能降碳管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适用于从事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数据安全、数字媒体技术、密码工程等数字技术相关领域工作的专业方面技术人员。

  5月25日至6月25日,申报人登录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平台()“申报系统”(首次登录需先完成注册),根据提示要求,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并最晚于6月25日完成系统提交。

  具体申报系统操作说明、职称申报资料填报说明,可参见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5月25日至7月2日,申报人所在单位作为初审单位做审核推荐。初审单位根据《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对申报人所填写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线个工作日公示。各初审单位需最晚于7月9日17:00前提交《公示总体情况报告》至。

  审核通过后,初审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填写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并提交。推荐意见作为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决的重要参考依据。

  公示无异议后,申报人需在7月10日至7月13日内通过平台“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视为放弃申报。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将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申报人上报至评审办公室复审。

  7月14日至7月29日,评审办公室根据申报条件及要求做线上复审。对提交材料不全的申报人进行退回处理,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正高级职称评审需现场答辩,届时平台会通过短信告知申报人答辩事宜。收到短信通知的申报人,需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答辩。初级、中级、副高级职称不答辩。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在平台做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由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

  公示无异议后,中国建科评审办公室将分批核发《专业方面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将评审通过的专业方面技术人才《评审审批意见》提交其人事(组织)部门。

  申报人可登录平台“申报系统”自行下载职称电子证书和《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人事(组织)部门可将《评审审批意见》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专业方面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共同归入申报人人事档案保存。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拥有相对应级别职称,具备相应专业方面技术资格水平。

  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全责。涉密材料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脱密处理后方可申报。同时,申报人应格外的注意论文所投期刊的合规性,可关注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审慎选择投稿期刊的提醒》、《关于申报职称专著、论文、专利的自查指引》《学术论文期刊投稿诚信风险防范指南》等相关内容。

  申报人存在违反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存在学术不端等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申报职称的,将被取消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一律撤销。相关情况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全面、认真审核申报人材料,对审核和综合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未履行审核职责的,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

  中国建科及所属企业在职正式专业方面技术人才申请参加职称评审,应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同时,本单位需提交相关审核人员信息以开设审核系统账户。(如不作人员变更,无需再次提交)

  经中国建科所属二级企业同意,所属三级企业可直接履行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同时提交。(仅针对中国建科所属新增法人单位,已作为推荐申报主体的三级企业无需再次申请)

  其他外部单位合乎条件人员申请参加中国建科职称评审,应由有关部委、企业总部、社团的人事部门出示委托评审函件。

  申报人不具备规定学历、年限要求,但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在符合中国建科相关职称破格条件的基础上,可由2名及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填写推荐破格申报。

  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且近三年考核合格的高技能人才,不受学历、论文等条件的限制,均可参加职称评审,重点评价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相应专业职称。

  1.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2.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3.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